“廉心”一课① | 纪律问答

访问次数:0   发布时间:2024-08-08

请问在婚丧喜庆事宜过程中,什么情况属于大操大办?能否收受下属、管理及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?

答:“婚丧喜庆事宜”,除包括结婚丧礼外,还包括父母、配偶、子女过生日,子女上大学,乔迁新居等各种与亲朋好友共同庆祝的事宜。

判定“红白喜事”是否属“大操大办”,可从六个方面加以判定:一看是否使用公款;二看是否使用公物,如公车等;三看是否使用公产,如免费使用礼堂等;四是来宾中有无管理和服务对象、是否收其礼金礼品,特别有无借机敛财;五看来宾中有无使用公物;六看是否影响他人休息、破坏环境。

“大办”是指大大超过了当地一般群众举办类似事宜的规模或消费标准。“借机敛财”是指借办理婚丧喜庆事宜,收受各种名义的礼金、红包、贵重礼品等物质性利益。

上述场合不能收受下属、管理及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。

处分依据: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一百条。